房产证遗失如何补办,房产证原件丢失到哪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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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原件丢失到哪里补办
在“上海嘉定”各大平台上,经常有粉丝带着各种疑问求助小嘉,原来那些我们不以为意的常识,却让有的市民焦头烂额。
为此,小嘉推出“哪能办”栏目,请相关部门解答市民困惑。
产证,又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证。
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证,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证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
如此重要的证件如果遗失了该怎么办?需要去哪里补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小嘉告诉你“哪能办”~第一步:预约取号方式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助机取号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方式二:“随申办”预约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点击“办事”点击“预约”点击“按类型—区级行政服务中心”点击“按区域—嘉定区”点击“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点击搜索栏—输入“个人不动产登记确权业务”点击“选择预约日期、时段”点击“提交”完成预约第二步:补办产证预约完成后,所有权利人须携带身份证前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在C35、C36窗口处提供帮办服务,进行基础材料检查。
若权利人为未成年人,则需父母双方携带权利人的户口本、出生证前往办理。
若权利人无法前往或多个权利人中有人无法前往,需进行委托公证,再由委托人完成产证补办业务。
待基础资料检查通过后,窗口工作人员将会发放产证补办业务的正式受理号码,申请人持号码前往相应窗口进行业务办理。
成功办理后,工作人员将发放《收件收据》,用于后续领取产证。
办理补证受理时可以明确通过邮寄方式领证,邮寄范围仅限上海市内,邮费统一为15元。
注意事项1.如需补件,另行出具补正通知书,其受理日期应从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
2.领证手续:申请人凭收件收据、身份证件(原件)领证。
受委托人凭收件收据、委托书(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领证。
领证声明已明确领证代理人(受托人)的,受托人应与领证声明记载一致。
如分别持证的,全部证书应当一次性领取。
4.不动产登记服务热线:962988。
5.C33、C34窗口领证:申请人凭《收件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领证。
如代领应在受理时由申请人提交委托书,不能事后委托。
权利人如对领取的不动产权证或登记证明记载的登记事项有异议,可自领证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于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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