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就禁蒙面法违宪上诉,什么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制度
找百科: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7384656 |
什么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制度
3月12日,国新办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介绍相关情况。
张勇表示,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所有制度、机制,都是建立在这个宪制基础之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制度、机制及其运行,都要符合这个宪制基础的要求,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或者违反甚至损害了这个宪制基础,相关的制度也好,机制也好,就必须作出修改,进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最高的、普遍的法律效力。
香港回归祖国以后,重新纳入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而在法律地位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中央依据宪法和法律对香港特区行使全面管治权。
“一国两制”方针是有宗旨、有内涵的。
“一国两制”方针从它提出那一天开始,就确定了它的根本宗旨,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繁荣稳定。
“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
香港基本法所构建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有原则、有前提的。
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香港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它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全面构建了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各种制度。
在构建这些制度的过程中,基本法始终遵循了两条原则: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
找百科: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7384656 |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找百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找百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