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需要多久,工伤赔偿可以拖几年

百科词条 | 发布时间:2024-02-03 07:00:01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找百科: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7384656

工伤赔偿可以拖几年

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从理论上分析,如果要计算从工伤认定申请到工伤待遇执行完毕期间,且用人单位在每个阶段都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异议的,那么有可能会经历如下阶段和环节:特别说明:以上各节点的时限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做出的最长预测,并不表示任何一个工伤待遇案件都需要经历这些流程。

每个工伤待遇案件都有自己的特点,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一、工伤认定申请(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30天内申请认定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30天内申请认定工伤的,则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认定工伤。

时限:最长30天(指用人单位)(二)社保部门作出决定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时限:最长60天(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中,当事方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县一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于行政复议而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时限:最长90天2、对于行政诉讼而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行政诉讼一审对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时限:最长6个半月(延长除外)2)行政诉讼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时限:最长3个半月(延长除外)(二)劳动关系确认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其在工伤事故发生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鉴于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请求不属于一裁终局的范围,因此劳动关系确认纠纷的处理,适用一裁两审程序。

1、劳动仲裁前置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限:最长60日2、民事诉讼一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时限:最长6个半月(延长除外)3、民事诉讼二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时限:最长90日(二)申请再次鉴定复核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的期限,同首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即60日内作出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30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时限:最长105日(含申请再次鉴定期)三、工伤待遇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限:最长60日四、民事审判一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时限:最长6个半月(延长除外)五、民事审判二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时限:最长3个半月(延长除外)六、强制执行程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限:最长6个月(如因案外人提出异议,则执行中止,待案外人异议案件结束后恢复执行)律师建议1、对于劳动者而言,入职时如果用人单位就不提供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尽可能搜集相关证据,证实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通过搜集相关证据,确认劳动关系,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环节。

2、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鉴于工伤待遇明细的计算十分清楚,如果用人单位在前期未能与劳动者就工伤待遇达成一致意见,到后期一旦工伤待遇经仲裁确定的,那么再行协商打折的可能性就非常低。

因此,要十分注意调解的时间节点。

鉴于工伤待遇纠纷案件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案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仲裁立案前、立案后开庭前、开庭时以及开庭后等多个环节,争取与劳动者一方达成协议,以对各方均能接受的代价来化解矛盾纠纷。

另外,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购买补充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等方式来减轻己方的工伤待遇责任。

找百科: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7384656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找百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找百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