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重庆生育险刚好第六个月生

百科词条 | 发布时间:2024-02-02 02:02:02 | 小编:找百科 - www.80007.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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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保险

重庆市对生育报销的政策比较完善,以下是重庆生娃报销的全攻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范围内生育的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后6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报销比例为80%,最高报销限额为1万元。非户籍居民可按照当地规定申请报销。生育津贴: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范围内生育的,符合条件的夫妻可获得生育津贴。其中,第一胎为1,000元,第二胎为2,000元,第三胎及以上为3,000元。非户籍居民可按照当地规定申请生育津贴。生育保险金:重庆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内生育的,可获得生育保险金。其中,第一胎为2,000元,第二胎为4,000元,第三胎及以上为6,000元。生育护理假:重庆市职工在本市范围内生育的,可享受产前15天和产后42天的护理假。其中,产前15天为病假,产后42天为产假。护理假期间,职工可获得工资待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重庆生育险刚好第六个月生

问:我连续不间断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三年了,于2022年3月在老家重庆生育,今年6月单位到成都医保机构去报销,窗口为什么不受理?答: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 号)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出院或门诊施行计划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向参保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问:我的单位给我正常发了产假工资,为什么申请的生育津贴没有发给我,请问生育津贴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 号)规定: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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